:::

新臺幣存款帳戶久未往來限制措施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3日

公告字號:(114)華泰總企劃行銷字第1142360157號

主旨:新臺幣存款帳戶久未往來限制措施

公告事項:

  1. 為保障您的帳戶安全暨配合「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相關規定,金融機構應依客戶重要性與風險程度確認客戶身分及對客戶身分持續審查;自114年7月1日起,本行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餘額未達起息金額新臺幣壹萬元、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餘額未達起息金額新臺幣伍仟元,且一年以上無任何帳務交易者,將暫停帳戶自動化通路交易功能。
  2. 如欲解除前項限制,請存戶本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法人/行號/團體則由代表人攜帶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登記證明文件)及原留印鑑,親至本行任一營業單位辦理身分確認及更新客戶基本資料作業。
  3. 承上,如評估本行帳戶已無使用需求者,則可至本行任一營業單位辦理結清銷戶。
  4. 相關說明如有疑問,請洽本行客服專線0800-075-252,我們竭誠為您服務。

公告 新臺幣存款帳戶久未往來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