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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ETF
  1. 交易靈活

    ETF可在集中市場進行交易,交易方式和交易時間完全與股票相同,因此ETF不但具有共同基金投資標的多元化的優點,又有股票靈活交易的特性。

  2. 分散風險

    ETF又稱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標的係對照其追蹤指數的成分股所組成,投資人可透過ETF投資一籃子股票或債券,達到分散風險之功效。

  3. 多元化投資

    ETF連結的指數可涉及各個國家、區域、市場、及產業,包含的範圍相當廣泛,提供投資人多元化的選擇。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在中華民國設立登記之法人;未成年人開戶需經法定代理人雙方簽章同意。
  2. OBU外幣信託以中華民國境外之自然人及法人為限,惟具美國籍之自然人及法人不受理申請。
  • 若您尚未於本行開立存款帳戶或信託帳戶,請攜帶身分證、印鑑及其他可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如健保卡、護照、駕照或學生證等,親至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存款帳戶與信託帳戶開戶,完成「客戶風險屬性評估問卷」後,即可於臨櫃交易,再依所需交易通路申辦網路/行動銀行之服務。
  • 若您已有存款帳戶與信託帳戶,請確認客戶風險屬性是否有效,即可於臨櫃交易,並依所需交易通路申辦網路/行動銀行之服務。

應備妥下列文件及其他可資證明身分文件,由負責人親至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存款帳戶與信託帳戶開戶,完成「法人風險屬性評估問卷」後,即可於臨櫃交易,再依所需交易通路申辦網路/行動銀行之服務。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如主管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事項卡)…等)
  • 第二證明文件(如公司章程、董事會議紀錄、財務報表…等)
  • 負責人身分證及印鑑
  • 法人戶全名印鑑
  • 董事會議授權有權簽樣人之會議紀錄。
  1. 僅受理外幣信託臨櫃及網路銀行單筆申購,最低申購金額5,000美元、15,000人民幣。
  2. 申購手續費:費率1.5%,以申購成交金額乘上費率計算之,於每次申購時與成交金額一併計收。
  3. 贖回手續費:費率1.5%,以贖回成交金額乘上費率計算之,於每次贖回時由成交金額中扣收。
  4. 信託管理費:自委託人交付信託資金之日滿一年起算,依信託資金交付時之金額(即信託本金)按年費率千分之二逐日計算給付受託人信託管理費。由受託人於委託人贖回時,就信託收益或信託本金中扣收。
  5. 其他相關費用:依相關國外市場證券交易所或法令規定,應由委託人負擔之各項稅負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徵費、交易稅、印花稅、中央結算費用、經手費、證管費、紅利稅等),該等費用並非受託人額外收取,其將由受託人收取之買進(賣出)手續費支付或自返還價款中直接扣收。
  6. 如前述交易費用有任何修改或未盡事宜,依本行最新公告為準。 
  1. 海外ETF內容應以公開說明書為準,委託人申購前務必詳閱公開說明書,並遵守公開說明書所列相關交易規定與限制。
  2. 本項信託資金非屬銀行存款,不受受託人所投保之銀行存款保險之保障。
  3. ETF商品屬外幣計價之投資商品,投資人除實際交易產生損益外,尚須負擔匯率風險,另根據美國稅法規定,現金股利須預扣30%之稅額。
  4. 投資本項商品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 最大可能損失:在最差的狀況下,委託人將損失所有本金及可能的利息。
    • 受連結標的影響之風險:外國ETF自發行後,其投資報酬率會受到所連結之標的資產或指數價格變動的影響。
    • 被動式投資風險:外國ETF並非以主動方式管理,基金經理人不試圖挑選個別股票,或在逆勢中採取防禦措施,故投資人可能因為標的指數/ETF投資組合之波動而須承受損失。
    • 流動性風險:外國ETF流動量提供者是負責提供ETF買賣報價,方便委託人買賣ETF。儘管外國ETF大部分有一個或以上的流動量提供者,但若有流動量提供者失責或停止履行報價義務,委託人可能會有買不到或是賣不掉外國ETF的風險。
    • 市場風險:外國ETF的價格會因經濟、政治、貨幣、法律等各種影響市場因素而波動。中途解約價格以成交時點之市場狀況為準,受託人無法保證實際贖回時之成交價格。
    • 追蹤誤差風險:追蹤誤差係指ETF報酬率與標的指數報酬率的差異程度。產生追蹤誤差的原因很多,包括基金須支付的費用及支出影響、基金資產與指數成分股之差異、基金的計價貨幣、交易貨幣及投資所用的貨幣間的匯率差價,外國ETF投資組合的成分股配股配息、基金經理人所使用的追蹤工具及複製策略等,皆會造成ETF的資產淨值與股價指數間存在落差。
    • 市價波動風險:外國ETF價格無漲跌幅限制,價格波動可能較大。具有槓桿效果之外國ETF,其投資報酬率將會倍於標的指數(Benchmark)之漲跌幅。具有放空效果之ETF,其投資報酬率與標的指數(Benchmark)之漲跌幅呈相反方向變動。
    • 槓桿反向ETF及槓桿反向期貨ETF係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表現,且僅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標的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而非一段時間內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不宜以長期持有之方式獲取累積報酬率。
    • 槓桿反向ETF標的指數如為國外指數,或標的指數含一種以上國外有價證券,或期貨ETF從事之期貨交易如無漲跌幅限制,則該等ETF受益憑證無漲跌幅度限制;基於槓桿反向ETF及槓桿反向期貨ETF受益憑證具槓桿特性,該等ETF受益憑證有可能因標的指數或價格大幅波動,而在極短時間內產生極大利潤或極大損失。
    • 利率風險:外國ETF之市場價格可能會受計價幣別利率變動所影響;當該幣別利率調升時,外國ETF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下降,並有可能低於委託人原始投資金額而產生虧損;當該幣別利率調降時,外國ETF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上漲,並有可能高於委託人原始投資金額而獲得額外收益。
    • 匯兌風險:投資外國 ETF,係以外幣交易,因此,除實際交易產生損益外,委託人尚須負擔匯率風險,若委託人於投資之初係以新臺幣資金或非本產品計價幣別之外幣資金承作者,須留意外幣之孳息及原始投資金額返還時,轉換回新臺幣資產時將可能產生低於投資本金之匯兌風險。
    • 信用風險:委託人須承擔外國ETF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及投資標的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委託人對於外國ETF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及投資標的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外國ETF之相關交易條件,非由受託人所保證。
    • 事件風險:如遇外國ETF發行或保證機構發生重大事件,有可能導致發行或保證機構及外國ETF評等下降、違約或外國ETF價格下跌。
    • 國家風險:外國ETF之發行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如發生戰亂等不可抗力之事件將導致委託人損失。
    • 交割風險:外國ETF之發行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或交易所或款券交割清算機構所地,如遇緊急特殊情形或市場變動等因素,將導致暫時無法交割或交割延誤。
    • 再投資風險:若因其他原因而使外國ETF被迫提前贖回,或委託人中途贖回外國ETF,將產生再投資風險。
    • 稅賦風險:外國ETF之收益將受發行或保證機構與委託人所屬稅制之影響,相關所得課稅方式得依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規定調整變更。如遇相關稅務法規變更,外國ETF之收益將不等同於委託人申購時之預期。
    • 複合性風險:外國ETF之投資牽涉許多風險,委託人在投資前應評估相關的有價證券、指數、大宗物資、利率、匯率等等潛在之未來變化的方向、時點及幅度,和外國ETF的相關發行條件。可能不只一種風險同時影響外國ETF,而任何特定的風險可能是無法被預測的,除此之外,數種的風險可能會產生無法預測的複合效果,對於多重風險造成外國ETF價值的影響並無任何保證。
    • 股票分割(或反分割)風險:外國ETF或有股票分割(Split)與股票反分割(Reverse Split)之狀況。股票分割通常發生在公司股票表現良好,股價較高,公司可能以分割降低股價,增加股份及增加股票吸引力;股票反分割通常發生在一個公司股票表現不好,股價偏低,公司可能以合併來提升股價,以增加股票吸引力。但不論是股票分割或反分割,皆有可能擴大該標的之盈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