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 國外應付帳款外匯融資業務簡介
- 一、貸款對象
凡本行企業客戶財務結構健全,信用營運狀況良好,均得向本行申請。
- 二、貸款用途
限供匯付償還在本行辦理之進口託收(D/P、D/A)、記帳方式進口(O/A)及其他支付進口貨品價款等所需貸款。
- 三、貸款金額
D/P、D/A及O/A每筆貸放金額以不逾該進口交易應付款項之八成為原則。
- 四、貸款期限
融資期間最長以不得超過180天為原則,惟對D/A融資之貸款期間應合計其原D/A匯票期間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 五、貸款利率
依其幣別按核准之利率條件計息。
- 六、本息償還
墊╱貸款本金屆期一次清償,利息按月計收為原則。
- 七、憑辦文件
逐案依據進口單據或足資証明交易真實性之文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