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睦鄰存款
  1. 公寓大廈或社區管理委員會設立登記證、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如係免扣繳所得稅者,須另附「所得稅免扣繳證明」)、負責人(主任委員)身分證及第二證明文件、負責人(主任委員)印鑑或簽名、管理委員會全名之印章,由負責人親至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
  2. 未能取得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如擬開設本存款帳戶者,須以私人名義辦理聯名開戶,檢附管委會之會議紀錄並經本行認可。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如主管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證明書等)暨  負責人身分證及第二證明文件、負責人印鑑或簽名、特約商店全名之印章,由負責人親至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